1月12日記者獲悉,馬鞍山市下發了關于從嚴落實公共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各藥店銷售退熱、止咳等藥品時要嚴格查驗購買者身份信息并實名登記。
通知指出,各重點公共場所單位要建立工作人員健康監測制度,每日對工作人員健康狀況進行登記,強化個人防護意識,督促其正確佩戴口罩、手套,嚴格體溫監測,身體狀況異常者不得上崗,如出現可疑癥狀應及時就醫。
各重點公共場所單位要通過限流、預約、錯峰、限時、設置“1米線”、自助購物、非接觸掃碼付費等方式,有效縮短排隊等候時間,減少人員聚集。出現人員聚集時要管控分流。
各重點公共場所單位要加強室內通風,使用集中空調的要定期檢查和清洗。加大公用設備設施和門把手等高頻接觸物體表面的清潔消毒頻次,在大堂、電梯口、前臺、公用衛生間等處配備手消毒劑或手消毒設備。嚴格落實好各項環境衛生措施,及時清理垃圾,保持環境整潔。嚴格督促服務人員、顧客等正確佩戴口罩,落實體溫檢測、“健康碼”查驗等工作。
各藥店銷售退熱、止咳等藥品時要嚴格查驗購買者身份信息并實名登記,及時通過疫控系統推送至所在社區(村),同時報送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對拒絕提供相關信息的不得銷售,發現疫情風險人員,立即報告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
所有經營進口冷鏈食品的單位和個人,一律要向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提前報備;一律應用“安徽省冷鏈食品追溯平臺”完成“首站賦碼”,并嚴格查驗入境檢驗檢疫證明、報關單、核酸檢測報告、消毒證明;凡是銷售進口冷鏈食品的商場超市,一律實行專區專柜銷售、消費者實名登記購買;機關、學校、醫院、企業等內部食堂和酒店不得提供進口冷鏈生食。